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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採購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機關辦理招標,其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或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訂定合理期限。
其期限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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