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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採購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08條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採購事宜。
前項稽核小組之組織準則及作業規則,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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