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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廠商得以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之二種以上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
其已繳納者,並得經機關同意更改繳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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