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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機關訂定招標文件,對於投標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不應予以限制。
對於外國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之限制,應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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