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