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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師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領有技師考試及格證書或技師證書者,其原屬科別有變更時,關於執業範圍、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之換發,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考政主管機關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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