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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師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舉辦專業訓練,得向技師收取費用。
前項專業訓練,得委任所屬下級機關或委託其他行政機關、民間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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