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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49條

技師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撤銷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但原因消滅後,仍得依本法規定申請執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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