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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技師簽證品質評鑑;其結果得評列等級或優缺點,並公告之。
前項評鑑,得委託相關技師公會或學術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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