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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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