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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查核小組應於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及次年一月底前,將最近一季查核結果彙送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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