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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獎勵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績優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評選,依參選公司所置執業技師人數,分下列三級辦理:一、第一級:執業技師達二十人以上者。
二、第二級:執業技師達三人以上,未達二十人者。
三、第三級:執業技師未達三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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