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一項及前條規定申請設立或變更許可、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申報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股東,或執業技師之異動事項,得以電子方式辦理;其傳輸格式及電腦資料庫,由主管機關指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