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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議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委員會議議程依左列次序編列,於會前分送各出席及列席人員:一、報告事項:(一)上次委員會議議決案件執行情形報告。
(二)本會重要措施。
(三)專案研究或重要工作進度報告。
(四)委員報告。
二、討論事項。
三、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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