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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秘書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委員會議及業務會報之議事事項。
二、關於事務及出納事項。
三、關於文書、印信、檔案管理及研考事項。
四、關於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事項。
五、不屬於其他各處、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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