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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繁盛地區」,係指位於都市計畫商業區或其地價在一定金額以上之土地,其金額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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