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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之程序如下:一、選定標租之非公用不動產。
二、決定招標內容。
三、公告。
四、開標。
五、訂約。
前項第三款公告,其期間不得少於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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