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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辦法所稱租金率,指依下列基準計算年租金之比率。
但在造林地者,為林木砍伐時,出租機關應分得造林利益之比率:一、建築基地:當期土地申報地價總額。
二、建築改良物:當期房屋課稅現值。
三、養地及其他農業用地:地方政府公告當期正產物收穫總量折算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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