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經核准設置之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如需停業或廢止登記者,應於一個月前向監管海關申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