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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業者使用自備封條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物流中心業者經海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其封條之取得契約訂有限制複製之條款者,得申請使用自備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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