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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基準分為下列三種:一、一般貨物之原產地認定。
二、低度開發國家貨物之原產地認定。
三、與我國簽定貿易協定、協議之國家或地區貨物之原產地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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