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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報關業受託辦理報關業務,應收費用項目,由所屬報關商業同業公會核實議訂公告並副知海關。
應收費用項目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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