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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經完成登記之保稅運貨工具,應在車身、貨箱或船身兩側明顯處,油漆所有人名稱及海關編號,並不得擅自塗改或以未登記之運貨工具冒用,保稅卡車、駁船並應將執照懸掛車、船內;保稅貨箱應將執照或影本隨箱攜帶,以備海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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