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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子稅務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以電磁紀錄或電子傳輸方式辦理之事項,其應提出之文件如無法以電磁紀錄或電子傳輸方式提供者,得依相關法令規定採人工補正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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