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菸之課稅項目及應徵稅額如下:一、紙菸:每千支徵收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二、菸絲: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三、雪茄: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四、其他菸品: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