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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菸酒稅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依限補辦或改正;屆期仍未補辦或改正者,得連續處罰︰一、未依第九條或第十條規定申請登記者。
二、未依菸酒稅稽徵規則之規定報告或報告不實者。
三、產製廠商未依第十一條規定設置或保存帳簿、憑證或會計紀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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