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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稅捐稽徵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得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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