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稅捐稽徵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延長其繳納期間,並公告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