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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貨物稅稽徵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59條

海關代徵貨物稅,應按月列表送財政部關務署及海關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備查。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有關貨物稅稽徵事項,由海關代為辦理。
其產製之應稅貨物外銷,得免填用免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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