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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貨物稅稽徵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完稅照或免稅照不得刮擦或塗改。
書寫錯誤者,應在各聯加蓋「作廢」戳記,不得撕下。
其已撕下者,應送請主管稽徵機關查核後,始得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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