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貨物稅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完稅或免稅貨物,均應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關領用貨物稅證照。
但經財政部核准以其他憑證替代者,不在此限。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