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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件,就財務罰鍰之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照百分之二十計算,每案最高額以新臺幣四百八十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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