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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記帳士證書核發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記帳士證書污損或破損時,記帳士得繳納證書費,檢具下列文件向財政部申請換發:一、申請書。
二、原記帳士證書。
三、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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