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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記帳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懲戒委員會及覆審委員會均置辦事人員,掌理會議紀錄及會內其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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