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記帳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記帳士於執行業務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錄。
記帳士有死亡、撤銷、廢止或自行申請註銷資格或其他不得執業之情形,應註銷登錄。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