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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進口特種貨物之完稅價格,應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後之數額計算之。
前項特種貨物如係應徵貨物稅或營業稅之貨物,應按前項數額加計貨物稅額及營業稅額後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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