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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娛樂稅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違反第七條規定,未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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