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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適用範圍及認定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依第四條至第六條規定自所得人薪資收入中減除之費用合計金額較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低者,稅捐稽徵機關應以薪資收入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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