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所得稅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93條

稽徵機關接到扣繳義務人之申報書表後,應即審核所得額及扣繳稅額,並得派員調查。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