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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所得稅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90條

營利事業代客買賣貨物,應將買賣客戶姓名、地址、貨物名稱、種類、數量、成交價格、日期及佣金等詳細記帳,並將有關文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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