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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民間機構購置之設備或技術及投資於研究與發展、人才培訓之支出,已依其他法令規定享受投資抵減者,不得再適用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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