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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款所稱娛樂節目,係指在營業時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而言:一、樂器表演人數達二人以上者。
二、有職業性演唱或表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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