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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本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加徵之滯報金或怠報金,主管稽徵機關應於申報期限屆滿一個月後十五日內,按月分別編造徵收清冊一次,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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