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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第二條之文化藝術活動認可後,其娛樂稅減半課稅。
但依娛樂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應予免徵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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