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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法規章節: 第52條

土地所有權人收到土地增值稅繳納通知書後,發現主管稽徵機關未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計算增繳地價稅或所計算增繳地價稅金額不符時,得敘明理由,於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限屆滿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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