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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菸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菸產製工廠之建築及設備之設置,依本標準之規定。
業者增設工廠、變更廠址、新增產品種類,及於本標準修正施行前已取得籌設許可尚未取得菸製造業許可執照者,應依本標準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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