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條個案再利用許可之展延申請,應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檢具再利用許可展延申請文件一式十份,向本部提出。前項申請文件內容應包括:一、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二、事業及再利用共同申請意願書。三、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包括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清除計畫及再利用計畫。四、產品銷售紀錄。五、其他經本部指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