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第二期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公債為無記名式,得自由買賣、抵押。
凡公務上須繳納保證金時,得作為擔保品,並得為銀行之保證準備金。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