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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國庫之會計事務,由財政部國庫署之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之。
國庫地區支付之會計事務,由地區支付機構之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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