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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未經簽發之空白國庫支票,應隨時點查,如有喪失,應即查明真相,除因不可抗力外,應查究責任,對失職人員按情節輕重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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